礦用井下自卸車的使用年限
發(fā)布時間:2022-10-30 11:48:25
礦用井下自卸車堅固耐用,爬坡能力強,適合各種礦山巷道環(huán)境,特別適于狹窄巷道、路面窄、有坡度的工況。礦用自卸車可以在礦道中運送礦石,清理礦渣,運送工具,人員等。礦用車一般的報廢年限是多長,也是很多人關心的,下面介紹礦用井下自卸車的使用年限。
礦用井下自卸車不發(fā)熱,不冒煙,無噪音,無污染,對于井下深受內(nèi)燃機車煙薰火燎之苦的礦工帶來了福音,保持巷道的空氣質量。整車三層工藝、原廠大燈、車鏡。多線層輪胎,加重大梁,加厚車廂,懸浮后橋。易駕駛,方向靈活、加重底盤,不打滑。(根據(jù)巷道尺寸訂制車廂)是工廠或礦廠用來轉運運送生產(chǎn)原料,半成品,成品,礦石,礦渣等物料的運輸工具。
礦用井下自卸車的使用年限:根據(jù)有關規(guī)定,帶拖掛貨車、礦山作業(yè)車報廢年限為8年,可以延緩報廢,高不超過4年。與礦用車報廢年限相比較,那么其他類別的車輛的報廢年限是多少年呢?
大貨車報廢年限為10年,可以延緩報廢,高不超過5年。
微貨、19座以下出租車報廢年限為8年。
全掛車報廢年限為10年,可以延緩報廢,高不超過5年。
半掛車報廢年限為10年,可以延緩報廢,高不超過5年。
半掛牽引車報廢年限為10年,可以延緩報廢,高不超過5年。
低速載貨汽車報廢年限為9年,可以延緩報廢,高不超過3年。
礦用井下自卸車的管理:
1、新購置的礦用井下自卸車,必須有產(chǎn)品合格證,并要有生產(chǎn)廠家所提供的拉斷試驗報告,不符合《煤礦安全規(guī)程》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。礦自行制做、改制的礦用車輛,必須經(jīng)過有資質的部門進行拉斷力試驗,否則不得使用。
2、礦用井下自卸車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每隔2年,必須逐個以2倍于大靜荷重的拉力進行試驗,如發(fā)現(xiàn)裂紋或永久伸長量超過0.2%時,不得使用。
3、礦用井下自卸車必須進行日常檢查、維修,定期大、中、小修,經(jīng)過檢修的車輛必須經(jīng)過質量、數(shù)量的驗收,達不到完好標準決不能投入使用。
4、所有車輛必須建立設備臺帳,進行登記,并要將購置投入使用日期、檢修內(nèi)容、時間、參加檢修人員進行帳卡登記。經(jīng)檢修的礦用井下自卸車必須保持在正常情況下能運行6個月以上,否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。
5、車輛的使用年限,一噸礦車5年。各種材料車8年。礦用井下自卸車車輛(1)使用率不得低于80%;(2)待修率不得超過7%;(3)備用率1T(包括各種車輛)一般在2--4%之間。
相關資訊